|
保障范围
|
保险利益
|
|
生存保险金
|
A款:生存至18、19、20、21周岁,每年按保险金额的25%给付生存保险金。 |
| B款:生存至25周岁,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金。 |
|
身故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故,按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 18周岁后身故,按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
高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按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
| 18周岁后身体高度残疾,按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