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险产品列表
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险种特色   承保年龄
·生存保障 年年获利    出生30天至69周岁 
  保险期间
·满期保障 固定回报    至被保险人88周岁
    交费期间
·保障全面 贴身关爱  一次交清、10年交、20年交

保障利益
保险范围 保障利益
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身故,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后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残保险金

18周岁前高残,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后高残,按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从第二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投保人每年可领取2%保险金额的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高度残疾、身故或年满87周岁。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88周岁,投保人可领取等额于保险金额的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可搭配险种
•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 光大永明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 光大永明无忧住院医疗保险 • 光大永明无忧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 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疾病保险 • 光大永明附加无忧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 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投保示例
王先生,公司职员,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2004年5月28日保险单正式生效,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每年交纳保险费6380元。王先生可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从2006年5月28日开始,王先生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2000元,直至王先生年满87周岁;
王先生88周岁前身故,家人可领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王先生88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可领取高度残疾保险金10万元;
王先生88周岁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万元。

生存 /  满期保险金领取示意图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