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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补贴、意外烧烫伤,疾病身故(高残),保障全面,充分体现企业对员工关怀。 经济实惠,保障全面,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不仅提供意外保障,更帮助员工防范因工作压力而引发的健康风险; 意外住院每日津贴倾情给付,最长达180天。 团体投保,手续简便。 参保范围广,员工家属可参加投保,更显无微关怀。 |
一、条款构成 本计划由《光大永明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光大永明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光大永明团体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光大永明团体定期寿险》构成。 二、保险费 本计划按份购买,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不同价格不同。 1-2类185元/份,3类235元/份,4类335元/份。 三、投保规则 (一)投保范围: 1、主被保险人及其配偶(投保年龄为18—65周岁,身体健康、职业等级在四类以下,含四类,能正常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主被保险人的子女(投保年龄为22周岁以下,仅限于北京、上海、广州地区。) (二)投保份数: 主被保险人投保份数:最高5份;四类职业人员最高投保份数:2份;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不能高于被保险人日收入的80%; 主被保险人配偶投保份数:1份; 主被保险人子女投保份数:1份; (三)投保人数: 最低投保人数为5人,符合投保条件的团体必须全员投保。 (四)健康告知: 1、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且投保2份的被保险人须填写健康告知书; 2、投保3份(含3份)以上的被保险人须填写健康告知书; 3、附属被保险人均需填写健康告知书。 |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180天内身故,本公司给付100%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100000元。 2、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给付100%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20000元。 3、意外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180天内残疾,本公司给付10%~100%不等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最高80000元。 4、高度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给付100%高度残疾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最高20000元。 5、意外烧烫伤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或烫伤,本公司按“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50%~100%不等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保险金额最高80000元。 6、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本公司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指出的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一百元以上的部分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5000元。 7、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本公司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最多180天,3天免赔期,每日50元。保险金额50元/天。 |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我们与您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以保险条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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