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保险被保险人投保清单》 |
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
| 须与有效证件一致。 |
被保险人有效证件号码 |
| 指成年人(16周岁及以上)的身份证、护照及军官证,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指出生证。请准确填写相应证件号码。 |
| 如为居民身份证,客户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其身份证号码一致。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末尾单数为男性,双数为女性,第7位至第12位代表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为18位的则倒数第二位单数为男性,双数为女性,第7位至第14位代表出生日期。 |
年龄 |
| 须为实足周岁年龄。 |
与员工关系 |
| 指“本人”、“配偶”或“子女”等。如不填写则默认为员工本人。若“配偶”、“子女”未参加本团体保险,则无需填写本栏。 |
职业 |
| 被保险人具体职业名称。 |
职级 |
| 如保险计划依据职级划分则须填写,并注意与“计划书”描述职级分类一致。 |
保险计划 |
| 与“计划书”中描述分类一致。 |
健康告知 |
| 被保险人是否存在既往病史或功能障碍,是否有身体残障,目前是否接受治疗或正在病假中。请直接在“是”或“否”前面的“□”上打钩。如“是”,则须填写“团体保险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 |
受益人 |
| 投保险种存在身故受益人情况下须填写。请直接在“是”或“否”前面的“□”上打钩。如“是”,则须填写“团体保险指定受益人”,如“否”,视为被保险人默认为法定继承人。 |
被保险人签字 |
| 被保险人亲笔签字,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本人亲笔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