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保险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 |
投保人名称 |
| 应与投保书的填写一致。 |
投保书号码 |
| 指投保书的排列顺序号码,客户可不填。由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填写。 |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
| 须与有效证件一致。 |
年龄(周岁) |
| 须为实足周岁年龄。 |
婚姻状况、是否吸烟、国籍 |
| 如实填写即可。 |
证件类型 |
| 指成年人(16周岁及以上)的身份证、护照及军官证,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指出生证。请准确填写相应证件号码。 |
| 如为居民身份证,客户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与其身份证号码一致。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末尾单数为男性,双数为女性,第7位至第12位代表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为18位的则倒数第二位单数为男性,双数为女性,第7位至第14位代表出生日期。 |
| 如为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证件号码,请在其他处注明证件类型,并将证件号码填写在后面的方格内。 |
现任职位、工作内容、加入团体时间 |
| 如实填写即可。 |
“被保险人健康告知”多项、被保险人栏中“曾被拒保、延期、加费、附加条件承保、限额承保,或未接受以上承保条件而撤销投保申请”一项 |
| 均需要客户如实填写,并在后面相应的方格内打√。 |
说明栏 |
| 在“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中、被保险人栏内“曾被拒保、延期、加费、附加条件承保、限额承保,或未接受以上承保条件而撤销投保申请”中告知有“是”,需填写此栏内容。请注明编号并详细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患病时间、治疗医院、患何种疾病、治疗情况、现身体状况等;如能提供病历及相关资料,请将复印件附于投保书中。 |
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签名 |
| 若被保险人为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则必须由其本人亲笔签字。 |
| 若被保险人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需由其法定监护人本人亲笔签字。 |
日期 |
| 指填写此健康告知的日期,且必须与投保书中的投保日期一致。 |